為規范人防工程標識牌(包括出入口指示牌、警示牌、標志標牌等)的設置與管理,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能夠快速識別、安全疏散,同時保障人防工程的戰備效能與日常維護,特制定本制度。\n\n一、標識牌的分類與功能\n1. 出入口指示牌:用于明確標識人防工程的入口與出口位置,通常設置在工程外圍醒目處,便于人員識別與進出。\n2. 警示牌:用于提示人防工程內的危險區域、注意事項或禁止行為,如“注意安全”“禁止煙火”等,以防止意外發生。\n3. 標志標牌:包括方向指示、功能區域標識(如物資儲備區、人員掩蔽區)等,幫助人員快速了解工程內部布局。\n\n二、設置標準與要求\n1. 位置設置:標識牌應設置在醒目、無遮擋的位置,確保在正常光線和應急照明下均清晰可見。出入口指示牌需與周邊環境協調,避免影響交通或日常使用。\n2. 規格與材質:標識牌應符合國家人防工程相關標準,采用耐久、防火、防腐蝕材料制作,文字和圖案應清晰、規范,顏色對比鮮明。\n3. 內容規范:標識牌內容應簡明扼要,使用標準用語,必要時配以圖示,確保不同年齡段和文化背景的人員均能理解。\n\n三、管理與維護責任\n1. 責任單位:人防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標識牌的日常管理、維護與更新,指定專人定期巡查,確保標識牌完好、清潔。\n2. 檢查周期: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對破損、褪色或內容過時的標識牌及時修復或更換。\3. 記錄存檔:建立標識牌管理臺賬,記錄設置位置、檢查時間、維護情況等信息,便于追溯與評估。\n\n四、使用與培訓\n1. 人員培訓:定期對人防工程工作人員進行標識牌識別與應急響應培訓,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正確引導人員。\n2. 公眾宣傳:通過社區宣傳、演練活動等方式,提高公眾對人防工程標識的認知度,增強全民防災意識。\n\n五、違規處理\n對故意損壞、擅自移動或遮擋標識牌的行為,依據相關法規予以處理;情節嚴重者,追究法律責任。\n\n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各單位應嚴格遵守,確保人防工程標識牌發揮應有作用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